“明星申请强制执行”并非小题大做-凯发官网手机版
日前,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公告称,被告陈某某先后在微博平台发布的文字内容并附原告杨幂肖像照片,具有指向性、明显贬低、丑化了原告人格,系对原告的侮辱。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某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杨幂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,保全费140元,共计1140元。公告显示,陈某某未履行致歉义务,杨幂申请强制执行。(10月13日南方日报)
此举显然不是“小题大做”,恰恰应该通过这一事件,给不良网络行为传递明确的信息,不能将言论自由和侮辱诽谤混为一谈。
在网络空间中,恶意的言语攻击、无端的诋毁诽谤、肆意的造谣污蔑等如同毒瘤一般,不仅伤害了当事人的情感和尊严,也破坏了整个网络生态环境。明星作为公众人物,他们的遭遇往往具有典型性,申请强制执行的举动,不仅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更是从法律层面给予网络暴力有力回击,向施暴者勇敢“宣战”。
通过对案件的“较真”,一方面可以理清法与不法的边界,让广大网民知道什么是不能触碰的红线。一些网民可能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跟风发表负面评论,认为这只是一种“娱乐”行为,殊不知自己已然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。
另一方面,这也有助于推进网络平台重视对内容的审查管理。网络平台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温床,而应承担起应有的责任,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核,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制,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,及时发现并处理侵权行为。同时,网络平台还应加强对用户的法律教育和道德引导,提高用户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,共同维护风清气朗的网络生态环境。
明星申请强制执行,并不是小题大做,大众需要读懂这一行为背后的价值导向和深意,即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,都要尊重他人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。这种对法律的敬畏和对他人权益的尊重,也当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而成为社会共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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